項目內容
2022年佛山市推進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扶持資金(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標桿示范項目)申報
申報期限
2022-10-28截止
扶持原則
競爭性分配原
競爭性分配原則。按照項目設備投入總額在100萬元至300萬元、300萬元至500萬元、500萬元至1000萬元、1000萬元至3000萬元、3000萬元以上進行分檔。每個檔次內采取競爭性評審方式,擇優扶持3—7個,扶持項目總數不超過30個。
直接補貼方式
其中智能制造裝備及機器人購置費用占項目設備總投入的比例不低于50%。設備購置時間為:申報年1月1日至下一年12月31日。
扶持金額
對經評選出來的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標桿示范項目,每個按照項目計劃設備投入總額的20%,給予最高800萬元的扶持。扶持資金分兩次撥付,項目計劃下達后撥付30%,項目通過整體驗收后撥付70%。
申報條件
一
項目單位在佛山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業企業。
二
項目單位社會信譽、納稅信用良好,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驗收項目。
三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前景良好,所申報的項目在本行業領域技術先進,具有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和行業示范性。
四
項目建設地在佛山市。項目建設期從申報年1月1日后開始實施,并于下一年12月31日前完成。智能制造裝備及機器人購置費用占項目設備總投入的比例不低于50%。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開展進度檢查,對未通過進度檢查的項目,全額追回第一次撥付的扶持資金。
五
本項目未獲得市級財政資金同類性質扶持。本項目所含設備獲得各級財政資金支持或已申報還未通報結果的須說明情況。項目中已獲得市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扶持的部分,若獲得本項目立項須相應扣除已獲得的扶持額度。
六
項目完成后,根據有關文件規定進行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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